为落实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供销合作社组织培育成为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养主体”有关精神,完善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服务体系,推进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度。9月1日,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供销联社签订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协议。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区水利局局长王健民同志和区供销联社主任任铁民同志作为双方代表进行签约。
根据协议内容,我区农田水利骨干工程和部分水源工程将委托给区供销联社进行维养管护,区供销联社成立相应维养服务机构负责我区农田水利骨干工程和水源工程的日常养护、应急维修和岁修等工作,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打造特色的“章贡供销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