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怀版 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县社动态

上犹县积极做好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 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上犹县供销合作联社发布时间:2021-06-16 08:42:47访问量: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和赣州市财政局文件精神,助力乡村振兴。近期,上犹县财政局、上犹县乡村振兴局、上犹县社、上犹县总工会等4部门印发了《上犹县2021年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就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提出以下工作和要求。

一、充分认识运用好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性

运用好政府采购这一财政调控手段推进消费扶贫,优先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助于帮助脱贫贫困人口可持续性增收和脱贫地区产业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各级预算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意义,增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紧迫性,确保取得政策实效。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尽快按要求调整预留比例。各级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本单位食堂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一定比例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按照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职工工会福利费700元/人的标准(即职工年工会福利费的三分之一)计算确定。对于前期预留比例未达到标准的预算单位,应及时调整比例,并在采购人管理系统(网址:cg.fupin832.com)维护好相关数据,预留份额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2、及时开展采购活动。各单位应及时开通、激活“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网址:www.fupin832.com,以下简称“832平台”)账号,并开展采购活动,加快预留份额执行进度,及早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采购任务,助力乡村振兴。

三、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协调有关工作。

2、加强监督指导。财政部门要按照要求,督促指导本地各预算单位积极开展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县财政局将视情不定期通报各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全县所有预算单位按照要求开通、激活采购扶贫账号,落实采购份额。

3、加强数据统计。各单位对预留的采购份额原则上都要通过832平台采购。通过其他渠道采购的,必须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要求,采购列入国务院扶贫办公布的扶贫产品目录的产品,并完整提供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方可列入统计范围。

文章关键词:
分享文章到
扫码浏览